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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


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(28)日宣布,考量國內疫情趨緩、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,為兼顧防疫、經濟及社會運作,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,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,12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,相關規定說明如下:
1.    室外空間、室外場所,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。惟歲末/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,將視近期疫情變化,另行研擬。
2.    外出於室內空間、室內場所(包括車廂、船舶、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),維持應全程戴口罩,但符合例外情形者,得免戴口罩。
3.    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,於室內得免戴口罩,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。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,仍應戴口罩:
(一)從事運動、唱歌、拍攝個人/團體照。
(二)自行開車,車內均為同住家人,或無同車者時。
(三)直播、錄影、主持、報導、致詞、演講、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。
(四)於溫/冷泉、烤箱、水療設施、三溫暖、蒸氣室、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。
4.    外出時有飲食需求,得免戴口罩。
5.    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室內場所或活動,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,得暫時脫下口罩。
6.    餐飲場所: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之規定。
指揮中心提醒,體質敏感、有慢性病或發燒、呼吸道症狀的民眾,於人潮較密集區,仍建議戴口罩;防疫工作人人有責,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,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,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,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。並籲請尚未完全接種COVID-19的民眾,儘速完成COVID-19疫苗接種,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。

消息來源衛生福利部 疾病管制署 https://www.mohw.gov.tw/cp-16-72570-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