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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修正「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(Escherichia coli)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2′-岩藻糖基乳糖」相關規定之使用範圍,增訂納入「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」



為有效合理管理非傳統性食品原料,並考量特殊營養需求,衛生福利部(下稱衛福部)111920日預告修正「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(Escherichia coli)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2-岩藻糖基乳糖」相關規定之使用範圍,擬增訂納入「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」,預告評論期自預告日之次日起共60日,以蒐集各界意見。

  衛福部前於1091216日及110616日分別公告訂定「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(Escherichia coli) BL21 (DE3) #1540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2-岩藻糖基乳糖(2-fucosyllactose)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」及「以基因改造大腸桿菌(Escherichia coli) K-12 DH1 MDO MAP1001d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2-岩藻糖基乳糖(2-fucosyllactose)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」,其使用範圍皆限用於嬰兒配方食品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專供7歲以下兒童之乳粉或類似產品,並未包含「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」。

 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,特殊營養食品中「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」包括嬰兒配方食品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,故衛福部依相關安全性程序評估,擬修正使用範圍為「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專供7歲以下兒童之乳粉或類似產品」,以兼顧食用安全性及特殊營養需求。

  本修正草案之評論期自預告之日次日起共60日,以蒐集各界意見,並預定於自正式公告日起生效。詳細訊息可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(http://www.fda.gov.tw)之「公告資訊」項下之「本署公告」查詢。

 

新聞來源: 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  https://www.mohw.gov.tw/cp-16-71660-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