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日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
懷孕後產檢及生產對夫妻雙方都是重要的時刻,因此,爸爸可以申請「陪產檢及陪產假」,一起安心來孕育寶寶!
根據《性別平等工作》,配偶懷孕期間爸爸可以申請「陪產檢及陪產假」來參與產檢,之後也能夠用來陪產,迎接新生命誕生,並照顧剛生產完的伴侶。另外,還有像是媽媽的安胎休養請假,爸媽都可申請的家庭照顧假等,請可以利用延伸閱讀「性別平等工作」來了解。
■陪產檢及陪產假共計為7日有薪假。
■爸爸可自行決定用於陪產檢或陪產的日數。
■可選擇以「日」、「半日」或「小時」為請假單位,選定請假單位後,不得變更。
※溫馨提醒
陪伴產假及生產,雇主不得拒絕: 如果雇主拒絕爸爸提出陪產檢及陪產假和育嬰假留職停薪申請時,將處新臺幣2萬元至30萬元罰鍰,若有相關申請疑問,可撥打勞動部服務電話:1955專線,由專人為您服務。
※延伸閱讀
「勞動部」-建構友善生養職場專區 (https://reurl.cc/VLbz9n)
「勞動部」-性別平等工作 (https://reurl.cc/jDKWnq)